《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为帮助我盟劳动保障系统及各企业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和宗旨,提高《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执行能力和水平,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12月16日至18日在劳动大厦举办全盟《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培训班,各旗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及锡林浩特地区各大企业负责人及其劳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培训。